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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5.25”心理健康节活动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5.25”心理健康节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5-28 】

各系(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及学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在学生复学复课期间,切实做好心理健康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在校学生带来的心理压力,学院决定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节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爱与你,“疫”路同行。

二、活动时间

5月25日-6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主题讲座(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

内容及目的: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培养积极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时间安排:学生返校复学期,与各系(二级学院)联系完成。

(二)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

内容及目的:学生经过长时间居家生活回到校园,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危险的担心,以及复学复课后面临的学业、就业压力等因素叠加影响,难免产生情绪波动。为了稳定学生心理状态,使用我院心理测评系统进行普查,及时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时间安排:学生返校14天内进行测评。

(三)各系(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系心理咨询师负责)

内容及目的:各系(二级学院)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作用,开展有特色的“五个一”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个特色心理活动、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一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一个学生成长辅导案例、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学院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系(二级学院)活动进行评比表彰。

1.各系(二级学院)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效果上报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各系(二级学院)可根据学生管理的工作安排,组织好线上和入校后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在本系(二级学院)进行评比,选出2-3个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并将班会活动方案和评比结果上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3.各系(二级学院)利用本系宣传栏展示一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可同时在教学楼内悬挂心理健康宣传标语。

4.各系(二级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选出1-2个优秀案例上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5.各系(二级学院)制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视频1-2部,时长约8-15分钟,作品须原创。

优秀作品上报时间:6月20日-30日。

活动审核时间:待定。

说明:活动结束后公示各系(二级学院)的完成情况,并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四)心理健康知识线上竞赛活动(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

内容及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心理保健意识。

时间安排:5月31日前预赛,决赛时间待定。

(五)班级心理委员学习坊(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

内容及目的:分组小班制活动,融入个人成长、朋辈支持等心理课程,使用案例式、研讨式教学方法。增加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知识储备,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心理委员的班级作用,当好辅导员助手,做好班级心理工作。

时间安排:心理健康节活动期间的晚自习或周三下午。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结合主题,注重时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4.各系(二级学院)将活动情况(含图片、视频等)的相关资料(电子版)按时报送学院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电子邮箱:1055862142@qq.com。联系电话:0536-757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