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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机电工程学院6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来源:关于给予机电工程学院6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05 】

根据《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校,连续时间达到两周的;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校,一学期内累计达到三周的;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依据上述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以下6名学生做退学处理。

序号

学院

姓名

学号

1

机电工程学院

崔*金

202002010027

2

机电工程学院

崔*斌

202005010038

3

机电工程学院

李*强

201902010092

4

机电工程学院

王*琪

202102010021

5

机电工程学院

杨*瑞

202102010192

6

机电工程学院

唐*豪

202202030076

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公告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工作日致电0536-7575096。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