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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构成及职责

【来源:部门构成及职责 | 发布日期:2018-05-16 】

学生工作处

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安排,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宏观指导。

3、负责专职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三支队伍的建设。

4、负责对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考评。

5、负责学生各类评优选先工作,负责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审核。

6、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做好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项工作的安排、审核、上报。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

9、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做好新生入校的资格复查,做好学籍数据平台的维护,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做好学年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和公寓文化建设。

团委

1、全面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学院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学院基层团组织完成各项任务。

3、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统筹安排。

4.负责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院系班三级团组织,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5、负责团的宣传工作,用有效的形式,用有力的平台,大力宣传党和团的方针、政策,努力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负责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系团总支开展好志愿服务工作。

7、负责团员“推优”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8、负责全院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指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9、负责具体指导院学生会的工作,做好院学生会干部的选聘、考核、调整和奖惩工作。

10、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

在学院党委与上级武装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2、与省教育厅、省国防教育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我院学生军事训练及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3、负责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新生军训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4、开展征兵工作。认真贯彻《兵役法》的规定,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